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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提起诉讼并不罕见——例如,苹果公司甚至不得不为其iPhone的名称而战。但库比蒂诺公司在 iPad 方面也经历了类似的发展,我们将在今天的文章中更详细地了解这一时期。

2010年3,5月下旬,苹果公司结束了与日本富士通公司的纠纷——该纠纷涉及iPad商标在美国的使用。这一切都始于史蒂夫·乔布斯在当时的主题演讲中在舞台上展示第一台苹果平板电脑后大约两个月。富士通当时的产品组合中也有自己的 iPAD。它本质上是一种手持计算设备。富士通的 iPAD 配备了 Wi-Fi 连接、蓝牙连接、VoIP 通话支持,并配备了 XNUMX 英寸彩色触摸屏。当苹果公司向全世界推出 iPad 时,iPAD 已经在富士通的产品中出现了十年之久。然而,它并不是一款面向普通消费者的产品,而是零售商店员工的工具,可以帮助他们跟踪商品的报价和销售情况。

然而,苹果和富士通并不是唯一争夺 iPad / iPAD 名称的实体。例如,Mag-Tek 也将这个名称用于其用于数字加密的手持设备。然而,2009年初,这两款iPAD都被遗忘了,美国专利局宣布放弃该曾经由富士通注册的商标。然而,富士通很快决定重新申请注册,而此时苹果也在全球范围内尝试注册iPad商标。结果,两家公司就官方使用上述商标的可能性产生了争议。时任富士通公关部门负责人的山根正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名字属于富士通。争议不仅涉及名称本身,还涉及名为 iPad 的设备实际上应该能够做什么——这两种设备的描述至少“在纸面上”包含类似的项目。但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苹果确实为iPad这个名字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这就是为什么整个纠纷最终以库比蒂诺公司向富士通支付XNUMX万美元的经济赔偿而告终,iPad商标的使用权也因此落到了它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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