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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八名陪审员就苹果在 iTunes 和 iPod 中实施的保护系统一案做出了裁决,该系统被认为损害了用户的利益,并向超过 8 万用户支付总计高达 XNUMX 亿美元的损失。但陪审团一致裁定,苹果没有对用户或竞争对手造成任何伤害。

陪审团周二表示,本案所围绕的 7.0 年秋季 iTunes 2006 更新是一次“真正的产品改进”,为客户带来了有益的新功能。同时,它引入了一项重要的安全措施,根据诉讼,该措施不仅阻碍了竞争,而且还损害了无法在设备之间轻松传输购买的音乐的用户,但陪审团并不认为这是一个问题。

他们的决定意味着苹果没有以任何方式违反反垄断法。如果他违反了这些法律,诉讼中最初要求的 350 亿美元损失可能会因为这些法律而增加两倍。然而,至少根据目前的法院裁决,在 2006 年 2009 月至 XNUMX 年 XNUMX 月期间购买 iPod 的超过 XNUMX 万客户的原告将不会获得任何赔偿。

“我们感谢陪审团的服务,并对他们的裁决表示赞赏,”苹果在法官做出决定后发表的一份新闻声明中表示。 “我们创建 iPod 和 iTunes 的目的是为客户提供聆听音乐的最佳方式。每次我们更新这些产品以及任何其他 Apple 产品时,我们都是为了让用户体验更好。”

另一方则没有如此满意,原告的首席律师帕特里克·考夫林透露,他已经准备上诉。他不喜欢 iTunes 数据库检查和 iPod 曲目检查这两项安全措施与 iTunes 7.0 中的其他新功能(例如视频和游戏支持)混在一起。 “至少我们有机会将其提交给陪审团,”他告诉记者。苹果代表和陪审员拒绝对此案发表评论。

苹果在陪审团中取得了成功,因为它以类似于索尼、微软或任天堂等游戏机的封闭方式构建了自己的生态系统,因此各个产品(在本例中为 iTunes 和 iPod)可以完美地相互配合,并且不可能指望其他制造商的产品能够在该系统中毫无问题地工作。与此同时,苹果律师表示,由于与唱片公司签订的协议,开发最终阻止竞争产品进入苹果生态系统的DRM保护系统是绝对必要的。

两周后,原定于 2005 年在奥克兰开始的案件结案。虽然现在陪审团已经做出了有利于苹果的决定,但根据其说法,该诉讼已经在准备上诉,所以我们不能打电话此案尚未结案。

您可以找到该案例的完整报道 这里.

来源: 一触即发
照片: 泰勒谢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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