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法院已宣布苹果用于解锁 iPhone 和 iPad 的手势专利无效,即所谓的滑动解锁,即在显示屏上滑动手指进行解锁。根据法院判决,该专利不属于新发明,因此不需要专利保护。
卡尔斯鲁厄的法官表示,苹果公司于 2006 年申请并在四年后获得批准的欧洲专利并不新鲜,因为这家瑞典公司的手机在 iPhone 之前就已经有类似的手势。
苹果公司上诉所针对的德国专利法院的原判决由此得到确认。联邦法院是德国对专利做出裁决的最高权力机构。
在所有 iPhone 和 iPad 的锁定屏幕上,我们发现一个滑块,当用手指从左向右移动时,即可解锁设备。然而,法院认为,这并不是一个足够创新的问题。即使是滚动条的显示也不代表任何技术进步,而只是一种方便使用的图形辅助。
专家表示,德国联邦法院的最新判决符合仅对真正的技术创新授予专利的全球趋势。与此同时,IT公司经常申请专利,例如自行设计的用户界面,而不是新发明。
“滑动解锁”专利的无效可能会影响苹果与摩托罗拉移动的持续纠纷。 2012年,这家位于慕尼黑的加州巨头基于上述专利赢得了一场诉讼,但摩托罗拉提起上诉,现在该专利不再有效,它可以再次依赖法庭诉讼。
差不多是时候。终于有人明白了。
当谈到 2003 年左右在 SW 上引入专利时,人们应该有所了解,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不幸的是这只是一个结果:-(
我说的是欧洲,美国/日本之前介绍过……
我强烈不同意(指法院的判决)。真正的技术创新应该被授予“符合全球趋势”专利的观点已经僵化,属于上个世纪。
当所有制造商的触摸显示屏实际上都相同时,控制舒适度的差异恰恰在于用户界面。整个原来的iPhone操作系统都被破坏了。弹簧滚动、捏合缩放......如今,当五岁的孩子在平板电脑上的屏幕底部边缘看到几个点时,他们不会想到挤压它们,而是移动整个用他们的手指图像。
苹果当时制定的 UI 基础知识(包括滑动解锁)如今已成为全球标准。
如果这些不是值得申请专利的创新,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