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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多前,苹果推出了一款名为 iBooks 的电子书阅读应用程序和 iBookstore(iTunes 的另一个部分),可能很少有人预料到这些电子书后来会引起多大争议。使用 iBooks 的主要吸引力当然是同一天推出的第一代 iPad。

书籍和 iPad 之间的联系并不令人意外。回想 2007 年,当第一代 iPhone 面世时,时任苹果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 (Steve Jobs) 将其定义为三种设备的组合:手机、互联网通讯器和广角 iPod。 iPad 保留了其中两个主要功能。它不是电话,而是读书器。亚马逊Kindle系列阅读器的巨大成功证明了即使在21世纪人们对书籍的兴趣也从未停止。

亚马逊的策略

如果您想在 2010 年购买电子书,您可能会前往绝对最大的纸质图书和数字图书在线商店:亚马逊。当时,这家公司销售了超过 90% 的电子书和很大一部分印刷书籍。尽管亚马逊以相同的价格从出版商处购买了这两种类型的图书,但它主要以 9,99 美元的低价格出售数字图书,尽管它从中获利。他从 Kindle 阅读器上赚的钱更多,而且市场上的 Kindle 阅读器数量正在迅速增加。

然而,亚马逊的这个“黄金时代”对于所有其他试图进入电子书市场的公司来说却是一场噩梦。对于任何无法用其他行业的利润来抵消这些损失的卖家来说,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书籍从长远来看是不可持续的。然而,亚马逊作为在线商店通过广告和销售分成赚钱。因此,他有能力补贴电子书的销售。激烈的竞争必须要么大幅降价,要么完全停止销售书籍。然而出版商对这种情况却无能为力,因为在所谓的“批发模式”(wholesale model)中,卖家有权以任何方式设定价格。

新的方法

iPad 发布之前,史蒂夫·乔布斯 (Steve Jobs) 与 iBookstore 的电子书供应商进行了几个月的谈判。这家在线电子书商店本来应该成为购买 iPad 的原因之一。所接触的供应商主要是因亚马逊定价政策而被迫退出市场的图书出版商。然而,乔布斯希望刚刚起步的 iBookstore 采用与几年前创建第一个主要合法在线音乐商店“iTunes Store”以及后来的 iOS 软件“App Store”相同的销售模式。他们采用了所谓的“代理模式”,其中苹果仅充当作者提供的内容的“代理发行商”,并保留 30% 的销售额用于发行。因此,作者完全控制了作品的价格和他的利润。

这种简单的模式允许个人和小型企业进入市场,并打破拥有充足广告和分销资源的大公司的主导影响力。 Apple 为其生态系统中的作者提供超过 300 亿潜在读者,并负责 iBookstore 的广告和基础设施。因此,我们第一次进入了一个内容质量重要的世界,而不是创作者能花在广告上的金额。

出版商

美国阿歇特图书集团、哈珀柯林斯出版社、麦克米伦出版社、企鹅出版社和西蒙与舒斯特出版社等众多出版商都欢迎“代理模式”,并成为 iBookstore 的内容供应商。这些公司占美国出版的图书的大部分。苹果进入电子书市场后,他们已经有了选择如何销售电子书的机会,而亚马逊逐渐开始失去绝对多数的市场。出版商摆脱了与亚马逊的从属地位,通过艰苦的谈判,要么获得更优惠的合同(例如企鹅出版社),要么离开。

[do action=”引用”]“强制市场范围内定价”确实发生了——只是是谁弄错了。事实上,亚马逊做到了。[/do]

“代理”模式的受欢迎还从其开始运营仅9,99个月(即第一代iPad发布后)起,这种销售方式就被绝大多数出版商和卖家所采用。在美国。电子书创作、销售和发行的这场革命刺激了行业的发展、新作者和公司的到来,从而出现了良性竞争。如今,体积较大的电子书的价格不再是每本书 5,95 美元,而是从 14,95 美元到 XNUMX 美元不等。

亚马逊并没有放弃

2012年90月,一切都表明,“代理模式”已是一种既定的、行之有效的销售方式,让绝大多数人满意。当然,亚马逊除外。他的电子书销量份额已经从原来的60%下降到了5%,再加上他还增加了竞争,他正在想方设法摆脱竞争。在争夺市场上的安全多数和对出版商的绝对权力的斗争中,他现在看到了希望,那就是美国司法部(以下简称“DOJ”)对苹果和上述公司提起的诉讼——提到 XNUMX 家出版商涉嫌合作,对整个市场进行所谓的“强制定价”。

美国司法部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观点,我对此表示同意:“强制市场范围内定价”确实发生过——只是谁搞错了。事实上,亚马逊作为一家拥有 90% 市场份额的公司,将大多数书籍的价格(低于购买价格)保持在 9,99 美元。相反,苹果能够打破亚马逊的垄断,为竞争腾出空间。

阴谋论

美国司法部进一步指控上述公司在曼哈顿餐厅举行“秘密会议”。这显然是为了证明上述所有公司在整体向“代理模式”转型过程中所谓的“合作”。整个行业的全球转型和变革将是非法的,但司法部还必须谴责所有为 iTunes Store 提供音乐的唱片公司,因为完全相同的情况在 10 年前发生过。随后,苹果需要内容并与每家公司协商特殊合作条款。所有这些公司同时(iTunes Store 创建之时)开始使用“代理模式”这一事实似乎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人,因为这是通过互联网销售音乐合法化的第一次尝试。

这些“秘密会议”(阅读商业谈判)随后帮助了所有人,没有一家大公司因此而开始损失利润。然而,就电子书行业而言,亚马逊的玩具已经“出土”,它必须为出版商提供更好的条件。因此,如果他能证明出版商不是单独与苹果公司打交道,而是作为一个整体,那将会很有用。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被定罪。然而,上述出版商的几位老板的声明完全否认这不是个别公司的个人决定。

此外,在我看来,起诉苹果“操纵价格”似乎很荒谬,因为他们的代理模式恰恰相反——它将作品价格的权力重新交到作者和出版商手中,而不是由卖家在全球范围内设定。因此,整个过程表明亚马逊的大力参与,因为只有亚马逊才能通过禁止已经发挥作用的“代理”模式而获益。

工艺流程

在提起诉讼的同一天,五家被告出版商中的三家(阿歇特、哈珀柯林斯和西蒙与舒斯特)撤回并同意非常严厉的庭外和解条款,其中包括部分削减代理模式和其他对亚马逊的好处。麦克米伦、企鹅公司以及苹果公司对自己行为的合法性表示信心,并准备在法庭上证明自己的清白。

所以一切才刚刚开始。

这不是读者的事吗?

无论我们如何看待整个过程,我们都不能否认苹果到来后电子书市场发生了好转,并实现了良性(和掠夺性)竞争。除了围绕“合作”一词的各个定义展开法律斗争外,法院还将关注苹果和出版商是否能够证明这一事实并获得自由。或者真的会被证明存在违法行为,极端情况下可能意味着iBookstore和学校数字教科书的终结,回归批发模式,重新确立亚马逊的垄断地位。

所以希望这种情况不会发生,书籍作者仍然可以为他们的作品定价并与世界分享。这种常识将战胜亚马逊通过法庭消除竞争的努力,我们仍然可以选择从谁那里购买书籍以及如何购买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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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TheVerge.com(1, 2, 3, 4, 5), 司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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