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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联社报道,苹果与中国公司唯景科技时隔几个月就 iPad 商标的使用达成最终协议。 60万美元赔偿金已转入中国法院账户。

ProView Technology公司于2000年开始使用iPad这个名字。当时,它生产的电脑看起来像第一代iMac。
2009年,苹果公司通过虚构的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公司仅花费55美元就成功获得了多个国家的iPad商标权。这些版权是由 Pro View 的台湾母公司——国际控股公司(International Holdings)卖给它的(矛盾的是)。但法院宣布该购买无效。争议升级至iPad在中国被禁止销售的程度。

唯景科技的诉讼有几个有趣的点。这家中国公司声称,苹果或同一品牌的产品应对其在当地市场的失败负责。与此同时,iPad品牌电脑从2000年就开始生产,库比蒂诺公司2010年才将平板电脑进入中国市场。而且唯景科技声称自己拥有该商标的中国权利,因此台湾人无法出售该产品。他们给苹果。

早在法庭诉讼开始时(2011 年 16 月),该公司的法律代表就向苹果表示:“他们违反了法律销售产品。他们售出的产品越多,他们需要支付的补偿就越多。”苹果最初提出了 400 万美元的赔偿。但唯景要求180亿美元。该公司资不抵债,欠债XNUMX亿美元。

来源: 9to5Mac.com, Bloomber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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